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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027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系统配置设计(一)

微课027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系统配置设计(一)
 
 
 
 
 
 
01
工作区

5.1.1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的插头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之间互通时应加装适配器。

2、在连接使用信号的数模转换、光电转换、数据传输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应采用适配器。

3、对于网络规程的兼容,应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

4、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应安装在工作区的适当位置,并应考虑现场的电源与接地。

5.1.2每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应按不同的应用功能确定。

 
02
配线子系统

5.2.1配线子系统应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终端设备的设置要求、用户性质、网络构成及实际需要确定建筑物各层需要安装信息插座模块的数量及其位置,配线应留有发展余地。

5.2.2配线子系统水平缆线采用的非屏蔽或屏蔽4对对绞电缆、室内光缆应与各工作区光、电信息插座类型相适应。

5.2.3电信间FD(设备间BD、进线间CD)处,通信缆线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与配线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FD、BDCD处,电话交换系统配线设备模块之间宜采用跳线互连(图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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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网络设备与配线设备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FD、BDCD处,计算机网络设备与配线设备模块之间宜经跳线交叉连接(图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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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FD、BDCD处,计算机网络设备与配线设备模块之间可经设备缆线互连(图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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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每一个工作区信息插座模块数量不宜少于2个,并应满足各种业务的需求。

5.2.5底盒数量应由插座盒面板设置的开口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个底盒支持安装的信息点(RJ45模块或光纤适配器)数量不宜大于2个。

2、光纤信息插座模块安装的底盒大小与深度应充分考虑到水平光缆(2芯或4芯)终接处的光缆预留长度的盘留空间和满足光缆对弯曲半径的要求。

3、信息插座底盒不应作为过线盒使用。

5.2.6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应支持不同的终端设备接入,每一个8位模块通用插座应连接14对对绞电缆;每一个双工或2个单工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应连接12芯光缆。

5.2.7从电信间至每一个工作区的水平光缆宜按2芯光缆配置。至用户群或大客户使用的工作区域时,备份光纤芯数不应小于2芯,水平光缆宜按4芯或22芯光缆配置。

5.2.8连接至电信间的每一根水平缆线均应终接于FD处相应的配线模块,配线模块与缆线容量相适应。

5.2.9电信间FD主干侧各类配线模块应根据主干缆线所需容量要求、管理方式及模块类型和规格进行配置。

5.2.10电信间FD采用的设备缆线和各类跳线宜根据计算机网络设备的使用端口容量和电话交换系统的实装容量、业务的实际需求或信息点总数的比例进行配置,比例范围宜为25%~50%

 
03
干线子系统

5.3.1干线子系统所需要的对绞电缆根数、大对数电缆总对数及光缆光纤总芯数,应满足工程的实际需求与缆线的规格,并应留有备份容量。

5.3.2干线子系统主干缆线宜设置电缆或光缆备份及电缆与光缆互为备份的路由。

5.3.3当电话交换机和计算机设备设置在建筑物内不同的设备间时,宜采用不同的主干缆线来分别满足语音和数据的需求。

5.3.4在建筑物若干设备间之间,设备间与进线间及同一层或各层电信间之间宜设置干线路由。

5.3.5主干电缆和光缆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语音业务,大对数主干电缆的对数应按每1个电话8位模块通用插座配置1对线,并应在总需求线对的基础上预留不小于10%的备用线对。

2、对数据业务,应按每台以太网交换机设置1个主干端口和1个备份端口配置。当主干端口为电接口时,应按4对线对容量配置,当主干端口为光端口时,应按1芯或2芯光纤容量配置。

3、当工作区至电信间的水平光缆需延伸至设备间的光配线设备(BD/CD)时,主干光缆的容量应包括所延伸的水平光缆光纤的容量。

4、建筑物配线设备处各类设备缆线和跳线的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0条的规定。

5.3.6设备间配线设备(BD)所需的容量要求及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干缆线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与主干缆线的容量相一致。

2、设备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与设备应用的光、电主干端口容量相一致或与干线侧配线设备容量相同。

3、外线侧的配线设备容量应满足引入缆线的容量需求。

(未完待续)